有的客户在中港物流进出口运输中遇到过迟报货物,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么发生这种事时我们该怎么办?接下来锦路通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过期的进口商品报关单:它们是指进口商品,在进口商品的收货人规定的时间内不向海关申报,自运输工具申报日期。出了事,我们该怎么办呢?解决方案如下:
一、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在运输工具申报后14天内向海关申报。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如在上述期间向海关声明,其收取延迟申报费用依照本法规定"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货物延迟申报的费用,超过3个月不申报的,由海关提取并依法销售。货品新鲜、易腐、易腐、贵重物品等不宜长期存放的,海关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提取,依法销售。
二、保税货物、临时进口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未办理复运出境或其他海关相关手续的;过境、转运、通运货物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不运出的,海关应当将该货物提取,依法变卖。货品新鲜、易腐、易腐、贵重物品等不宜长期存放的,海关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提取,依法销售。
三、进出境目录如逾期进口货物属范围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海关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在卖出前,和其费用和其他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由销售收入支付。
四、海关销售逾期未依法申报的进口货物,应当先将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后,按照下列顺序扣除有关费用和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