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港包税进口申报注意事项
日期:2018-07-19 06:06:27 浏览:405
一、海关禁止进境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虫害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及其他物品。
二、海关限制进境物品
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4、国家货币;
5、限制进境的其他物品。
三、海关对印刷品、音像制品的监管
个人携带或邮寄进出境印刷品、音像制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的予以退运。经海关查验在规定范围内且无违禁内容的予以放行。
海关监管的进出境印刷品、音像制品主要指:
印刷品----图书、报纸、杂志、印件、函件(私人信件除外)、复印件、绘画、手稿、手抄本等。
音像制品----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片、激光视盘、电影胶片、摄影底片、幻灯片、以及计算机磁盘、光盘、磁带等各种信息存储介质。
四、禁止进境的印刷品、音像制品
有下列内容之一的印刷品、音像制品,禁止进境:
1、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污蔑国家现行政策;诽谤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煽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颠覆破坏、制造民族分裂;鼓吹“两个中国”或“台湾独立”的。
2、具体描写性行为或淫秽色情的。
3、宣扬封建迷信或凶杀、暴力的。
4、其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
五、海关对货物类的监管
货物类是指除文件类和个人物品类以外的物品。进口关税税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的关税起征数额以下的货物和海关规定准予免税的货样、广告品;其它货物进出境时,按照海关对进出口货物通关的规定办理。
六、申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要求
1、请提供详细装箱单,内容应包括内件品名、数量、件数、重量、用途、品牌等;
2、正确、合理申报价值,并提交形式发票(INVOICE),形式发票的内容应包括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
3、需提供收、寄件人姓名、公司名称、地址及收、寄件人的电话号码。
七、申报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不得故意隐瞒货物的真实内件,以其它品名申报;
2、未按要求申报或不申报内件情况,包括品名、数量、价值、原产地等;
3、申报价值与实物明显不符,低值申报,如:出现“0价值”、“无商业价值(NO COMMERCIAL VALUE)”等字样;